單芯電纜
(1)線路較長、工作電流較大的回路或水下敷設時,為避免或減少中間接頭,或單芯電纜比多芯電纜有較好的綜合技術經濟時,可選用單芯電纜,但應注意用于交流系統的單芯電纜不得采用磁性材料鎧裝(如鋼帶鎧裝)。
(2)低壓直流供電回路,當需要時可采用單芯電纜。
2芯電纜
(1)1kV及其以下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,單相回路的電纜芯數,當保護線和中性線合用同一導體時,應采用2芯電纜。
(2)直流供電回路,宜采用2芯電纜。
3芯電纜
(1)1kV及其以下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,單相回路的電纜芯數為:當保護線和中性線各自獨立時,宜采用3芯電纜。
(2)除上述1)的情況外,對三相平衡的交流供電回路宜用3芯電纜。
4芯電纜
1kV及其以下的4芯電纜(3+1電纜),其中的第4芯除作為保護接地外,還要輸送電力系統在不平衡電流及短路電流。它的大小由不平衡電流及短路電流來確定,但一般不得小于相線的1/2。20世紀90年代,隨著計算機和晶閘管的廣泛應用,電路中非線性阻抗大量增加,造成3次諧波電流在中性線(PN線)通過時電流很大,達到了相電流同樣大小水平。這樣中性線要求擴大到相線截面水平,即所謂4等截面。
1kV及其以下的三相四線制低壓配電系統,當保護線和中性線合用同一導體時,應采用4芯電纜,而不得采用3芯電纜加單芯電纜組合成一回路的方式,甚至直接利用3芯電纜的金屬護套或鎧裝層等作中性線的方式。否則,當3相電流不平衡時,相當于單芯電纜的運行狀況,容易引起工頻干擾。對鎧裝電纜來說,則使鎧裝發熱,從而降低了電纜的載流能力,甚至導致熱擊穿。
5芯電纜
1kV及其以下的三相四線制低壓配電系統,有些安全性要求較高的電氣裝置配電線路,以及有些既要保證電氣安全,又要抗干擾接地的通信中心和自動化設備,宜采用5芯線的TN-C低壓配電系統,保護線(PE線)和中性線(PE線)各自獨立,纜芯截面積一般為3大2小或4大1小或5大。建筑部門多數需要4+1芯結構,其他用戶也有要求3+2芯結構,5芯電纜以圓形電纜居多。